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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业领航计划”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12-2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营造勤学互助、积极向上的优良学风,现开展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业领航计划”优秀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领航员:面向承担“领航计划”学业帮扶、经验分享等指导工作的2023级、2024级同学。

2.快速成长个人:面向参与“领航计划”并在学业成绩、专业技能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的2025级同学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领航员

1.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主动承担领航职责,定期开展学习指导、经验交流等帮扶活动,工作扎实且成效突出;

3.深受被帮扶同学认可,在学风建设中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快速成长个人

1.认真参与“领航计划”各项活动,态度积极向上;

2.相较于入学初期,在学业成绩、专业技能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

(三)注意事项

1.优秀所有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造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2.评选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配合学习部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三、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6年1月9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在本学期成绩、综合测评结果公布之后十日内,以“领航计划+年级+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示例:领航计划25级临床1班XX+202510101XX)为标题发送邮件至学习部邮箱:2874128752@qq.com,邮件内容应包括参加领航计划情况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截图。



2. 初审复核:2026年3月,校学生会学习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3. 综合评审:组织评审小组结合申报材料、日常表现及同学反馈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表彰名单。

4. 公示表彰:拟表彰名单将在团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