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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丨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8-12 [来源]: [浏览次数]:


改革丨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28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5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否

实有6

6.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含轮值执行主席)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3.09.20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否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6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6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6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6


5. 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含轮值执行主席)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6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6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6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6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6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30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6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6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6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6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药学系团总支

检验系团总支

影像系团总支

护理系团总支

医学系团总支

口腔系团总支

 

二、《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济南)学生会章程》

  1.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学校不排名的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媒体报道网址:https://tw.sdmc.edu.cn/info/1028/5021.htm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 必须是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2. 政治过硬。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 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没有传播对国家、对社会有害的不良言论和负面行为。

4. 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工作、创新创业、公益志愿或文体艺术等领域业绩突出,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5. 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拥护、信任,能够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6. 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截至2023年12月1日,全校统计学生数量为10000名,本次学代会代表总数拟定为160名,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其中包括各系部1名新生代表。学代会代表由学生所在系部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系部、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系部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系部学生会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部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代表分配名额按照各选举单位的学生数确定。代表由各系部学生会在系部党总支的领导和系部团总支的指导下,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报校学生会、校团委同意后,召开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按照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依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讨论,大会通过后生效。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山东省学联秘书处邮箱shandong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